以案为鉴 以审促廉——南县法院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示范庭审
2025-03-28 10:15:1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1120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蒙美蓉)3月27日上午,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邓某某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益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南县纪委监委、司法局、市监局、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乡镇,安化县纪委监委、生环局、发改局、六步溪管理处、乡镇等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共计15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零距离”感受法律权威,切实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审促廉的震慑作用。省人大代表符赛华、高天真受邀旁听庭审。

庭审中,审判长以娴熟的庭审技巧、规范的庭审语言,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有序主持法庭调查,引导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严谨有序、庄严肃穆、规范高效,旁听人员全神贯注,见证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因理想信念滑坡、纪律意识淡漠一步步堕入犯罪深渊的过程。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愧对党的培养,辜负了组织的信任,我真心认罪认罚。”被告人邓某某痛心疾首的忏悔,让党员干部们深刻汲取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公正,切实体会以身试法的代价后果。

庭审“公堂”变身警示“课堂”,这场警示教育示范庭审以真实案例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充分彰显了司法警示教育价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引以为戒,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下一步,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职务犯罪旁听庭审活动,用好“身边案”敲响“警示钟”,推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为涵养清正政治生态注入司法动能。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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