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罚款”震慑破僵局,“应收款”执行护民生
2025-03-24 09:04: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刘哲林 | 点击量:7919
湖南法治报讯(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刘哲林)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近日通过巧用“预罚款”措施,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21万元款项,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李某、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未采取实际行动。执行法官迅速调整执行策略,“抽丝剥茧”式地全面排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过深入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岳阳某公司处有一笔21万元的应收款后,火速赶赴岳阳并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直接向申请执行人罗某履行其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务,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面对该公司的“拖字诀“,执行法官巧用预罚款措施,依法向其送达预罚款通知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协助执行将面临的法律责任。最终,该公司主动将款项缴纳至法院账户。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面对第三方协助执行的难题,灵活采用“预罚款预警+强制措施威慑”组合拳,既避免直接处罚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又以最小成本实现债权兑现,展现了天元区人民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难题的司法效能,体现了司法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下一步,天元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预罚款、预拘留、预追究刑事拒执犯罪等执行威慑机制,强化对第三方协助义务主体的约束力及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