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长的调解下,这起7年的合同纠纷得以化解
2025-03-17 17:12:4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777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龙淑芬)近日,洪江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莹成功调解一起长达7年的合同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原告李某(化名)从事红砖生产生意,前几年,与被告王某(化名)所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原告称被告截至2024年年底,仍欠9万元货款未支付,多次催收无果后,遂起诉至洪江人民法院。

洪江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站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纾困解难的角度,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在证据真实性、合同约定、货款支付数额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较为尖锐,调解陷入僵局。

​洪江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莹在得知情况后,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相关证据材料逐一核查,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纠纷的调解空间,耐心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并开展诚信教育,逐渐缓和对立情绪后,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不断拉近双方预期。

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原、被告对李莹院长给出的调解方案表示赞同,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向原告微信支付部分货款后,李莹院长随即陪同双方当事人前往银行柜台,将剩余货款成功汇入原告账户中,至此,案件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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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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