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法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2025-03-17 16:46:5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847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为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3月14日,十余家单位联合在韶山市火车站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韶山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与。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以及维权步骤,为日常矛盾纠纷提供化解思路,引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假冒伪劣产品科普工作,共同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韶山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开辟普法专栏、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将法治延伸到“基层末梢”,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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