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笔,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记常宁市司法局大堡司法所所长余玲
2025-03-08 21:29:5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黄丽媛 | 点击量:970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丽媛)余玲,1990年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常宁市司法局大堡司法所所长。自2023年6月担任大堡司法所所长以来,她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她用实际行动证明,法治的力量可以温暖人心,司法的温度可以化解矛盾。她以法为笔,书写着司法为民的新篇章,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扎根基层,她是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基层司法所是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是连接群众与法律的桥梁,作为一名司法所所长,她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她带领所员深入村、社区、学校,开展法律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普等法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基层的每一个角落。

2023年12月27日,她深入大堡乡中心小学开展普法活动,活动形式别出心裁,通过增设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环节,来充分调动同学们认真学习各类普法知识的积极性。活动现场,同学们积极举手,踊跃答题,有效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她的努力下,辖区内的法治氛围日益浓厚,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学会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化解矛盾,她是群众信赖的“调解员”

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千头万绪,矛盾纠纷调解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她深知,调解工作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情感沟通和技巧运用。她便总是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用真诚的态度倾听群众的诉求,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面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她总能抓住矛盾的关键点,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用耐心、细心和责任心去化解,最终达成和解。

有一次,排山村两户村民因宅基地纠纷闹得不可开交,甚至险些发生肢体冲突。她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指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握手言和。事后,村民感慨地说:“多亏了所长,不然我们两家可能就要闹上法庭了。”

这样的例子在她的工作中不胜枚举。她用真诚和智慧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心系群众,她是百姓心中的“贴心人”

她始终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她常说:“司法工作不仅要讲法理,更要讲情理。我们要用法律的温度去温暖群众的心。”

2023年11月15日,她收到来自在矫对象王某的一条微信,内容是这样的:余所,感谢你对我们的尊重,你的待客之道让我感动、感恩、感激。原来是这名在矫对象第一次到所里报到时,她沏茶的举动让王某感觉到自己不仅没有被当成犯人对待,反而被当成客人一样尊重,让他十分感动。正是她的一些暖心小举动,让王某成为了在矫通APP签到最积极的一个,且入矫一年来从没有一次漏签。

还有矫正对象郭某,因驾驶不慎致他人死亡被判交通肇事罪。由于其驾驶的轻型货车未投保任何商业险,需要自行支付巨额赔偿,但他还有三个读小学的儿子,经济压力十分沉重。去年年初,她了解到衡阳市慈善总工会在开展“雏雁·春风行动”后,主动联系上级,为郭某争取到了2000元的困难补助。钱虽不多,但对郭某来说却是雪中送炭,也让他深刻地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还考虑到郭某经济困难,每个月到大堡司法所报到,她都让郭某坐自己的车,为他节省来回的路费。她始终用真心去感化矫正对象,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勇敢面对挫折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促使他们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在余玲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看到了法治建设的希望与未来,只要心中有法,脚下有路,就一定能够书写出更加精彩的司法为民新篇章!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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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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