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看执行 高质量执行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03-03 09:04:5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肖潇 凌翔 | 点击量:14096         

开栏语

为加强法院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络,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拓宽代表委员参与法院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回应代表委员关心、群众关切,强化社会各界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在开展“强规范 提质效 促公信”执行专项行动过程中,醴陵市法院执行局将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关注执行典型案例,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全面提升法院执行工作质效。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肖潇 凌翔)“法官,执行款到账了,我们可以给材料商付款、给员工发工资了!”2月24日,湖南某服饰公司在收到执行款34万元后向醴陵法院执行局表示。

该服饰公司位于醴陵职业服饰集中生产的船湾镇,经营范围包括服装、职业服等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2021年9月,连州某单位向该公司采购防寒大衣、皮鞋等产品,价值299803元,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同年10月,该服饰公司按期交货,连州某单位工作人员签字收货,但双方约定的“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没能实现。考虑到对方系行政机关单位,该服饰公司未第一时间通过诉讼方式追索货款,此后经多次催收,该单位依然未支付相应货款。2024年7月,因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该服饰公司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连州某单位向该服饰公司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等共计34万余元。该单位仍未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付款义务,该服饰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连州某单位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同时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了解情况,向该单位负责人释法明理,告知该笔款项关系企业工人工资以及原材料费用等。在协调该单位审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后,本案执行款34万元全部到账,该服饰公司顺利办理了兑付手续。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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