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一庭一网格,联动解纷促和谐
2025-02-27 15:11:4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谭长安 | 点击量:681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长安)“郭庭长你好,我们司法所接到网格员报来的一个矛盾纠纷......”

近日,衡东县石湾司法所与辖区法庭、村级网格员、镇国土所、驻村干部等多元解纷力量协同联动,采取“网格+司法+法庭”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

2025年1月18日,刘某某与彭某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将刘某某宅基地上的房屋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彭某某,事后刘某某女儿得知此事,主张要解除协议,将房屋、宅基地返还(目前房屋已被彭某某拆除),双方就协议解除、房屋赔偿等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扬言官司打到底也要达到目的。

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在掌握了基本情况后,联合辖区法庭、镇国土部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等上门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座谈解决问题。

调解中,司法所决定在注重平衡双方利益基础上,以“法”“理”为切入点,通过法庭释法、司法所、国土普法和网格员调解说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处。法庭庭长、国土所长向当事人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由于彭某某系外地城镇户口,刘某某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彭某某,该房屋买卖合同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同时刘某某女儿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且早已将户口迁至外地,不能代替其父亲刘某某做决定,另一方面,彭某某在签订协议以及拆除房屋时已基本履行其告知义务,责任更多在于刘某某及其家人,鉴于房屋已被拆除,司法所强调了互相和解的重要性,并与村级调解员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进行分析与劝导,让双方换位思考,最终,通过“法官讲法+司法所明理+网格员说情”的方式,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微信转账42000元人民币,至此,一起因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在多元力量的联合努力下,力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避免了讼累。

此次调解,是“网格+司法+法庭”联动机制发挥良好效果的体现,更是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调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司法所将继续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网格+司法+法庭”联动联调共建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水平,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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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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