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开得“赞” 这个法庭收获了最好的新年礼物!
2025-02-22 14:28: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95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燕如)“新年好啊!感谢你们对我案件的尽心尽力,让我们一家这么多年来终于过了个好年!”2月21日,新晃县人民法院鱼市法庭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原告杨某将一面写着“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赠送到承办团队的手中。
杨某于2013年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了A公司的场地堡坎砌筑工程,工程于当年9月完工。工程完工后,双方未核对工程量,未结算工程款。A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便将上述工程及土地全部移交给B公司,且未签订移交合同。杨某十余年来讨薪未果,且由于缺乏经验,未保留相关证据原件。
承办团队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告杨某联系,发现杨某因工程款多年未得,加之家庭变故,情绪十分激动,不稳定因素极大。杨晓云法官遂安抚杨某道:“你放心,我虽然快退休了,但我一定在我退休之前解决你的问题!”
因着这份承诺,杨法官马不停蹄地带领承办团队现场查看了工程现状并走访了解案件情况。针对工程量未核对、工程款未结算的核心问题,考虑到当事人的经济情况以及不愿司法鉴定的意愿,杨法官与财政部门联系,并获得他们的支持,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对,并据此核算出工程款,双方当事人对财政部门核算的工程量及工程款均表示认可。最后承办团队在财政局、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已于农历年前收到第一笔10万元的工程款。至此,该起长达十余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新晃法院鱼市法庭将联合辖区基层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多元解纷,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用心、用情为群众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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