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起醉驾!刑责!关于危险驾驶这些你必须知道
2025-02-21 10:35: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916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思思你以为喝了酒,只是微醺?你以为开一小段路,不会有事?大错特错!酒后驾驶危害大,代价高,切勿因一时贪杯一时侥幸,触碰法律底线。近日,湘潭县法院审理了五起醉驾案件。

案例一

2024年6月3日,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湘C***5M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乌石镇乌石村老寺冲学校附近时逃避检查,造成两辅警受伤,最终被交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结论为91mg/100ml,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83.66mg/100ml。

案例二

2025年1月6日,李某饮酒后驾驶湘C6***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谭家山镇月仙村地段时被交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结论为185mg/100ml,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98.38mg/100ml。

案例三

2024年12月17日,李某某二次醉酒且无证驾驶湘CD***27新能源小型桥车,行驶至湘潭县潭花线16公里上星桥至河口三角坪地段(石湾大桥)时,被交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仪检测结论为87mg/100ml,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96.35mg/100ml。

案例四

2024年12月3日,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湘C6***8小型汽车,行驶至易俗河镇红燕山地段时被交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仪检测结论为177mg/100ml,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93.21mg/100ml。

案例五

2023年,房某某因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理,2024年11月26日,房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湘BZ***7小型轿车,行至锦石乡东边新村地段时被交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仪检测结论为80mg/100ml,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7.00mg/100ml。

以上五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

这五起醉驾案件,背后是当事人对法律的无知和对规则的漠视。被查获时,有人满脸懊悔,有人仍心存侥幸,殊不知,法律的严惩不会因任何借口而缺席。生活中,该如何避免踏入危险驾驶的雷区?为了让大家有更清晰的认识,下面将为大家科普危险驾驶罪的相关知识,让我们一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延伸阅读: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的四宗“

(一)醉酒驾驶:酒精的麻醉下,理智被抛诸脑后,驾驶者成了移动的“定时炸弹”。一杯酒,一场祸,多少家庭因此破碎。(二)追逐竞驶:电影大片中的“速度与激情”,是多少人的追求?但所造成的后果,却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时间不能倒流,悲剧也无法挽回。

(三)严重超员或超速:一辆小小的校车或客车,承载的是无数家庭的希望。当超员或者超速成为常态,安全便成了奢侈品。(四)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它们是城市的“隐形杀手”,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什么是酒驾、醉驾?

根据法律规定,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二者是根据驾驶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在刑法上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要注意的是酒后驾车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前一晚大量饮酒后,第二日早上检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造成的后果有哪些?

●(1)饮酒驾驶机动车: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扣除12分、罚款1000~2000元 。

(2)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2000元。

(3)醉酒驾驶机动车: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饮酒、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1)醉驾或二次酒驾,即使不发生事故也要面临最高10日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法律处罚。

(2)醉驾或二次酒驾,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3 )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4 )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面临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因醉酒驾驶受到刑事处罚,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需要注意的是,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发生事故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这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发生事故将面临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发生伤亡不认定为工伤。此外,职工因醉酒驾驶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国家有关工伤保障。

酒驾醉驾的认识误区有哪些?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责编: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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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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