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林勇 李晚星)“感谢检察院!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胡某妻子将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上时激动地说。
谁能想到,一场猝不及防的车祸,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轨迹,肇事者无力赔偿,受害者家庭陷入困境。而国家司法救助,犹如冬日暖阳,为陷入绝望的家庭带来了希望。
悲剧降临,两个家庭陷入困境
2024年2月9日,匡某酒后驾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驶入左侧居民房坪院内,与坪院的胡某等3人相撞,造成胡某与其妻子等3人受伤。经株洲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伤势极其严重,构成重伤二级。经醴陵市交警大队认定,犯罪嫌疑人匡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胡某作为家庭的顶梁柱,重伤入院后,家庭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妻子也因伤住院,每日的医疗费用如流水般不断消耗着这个家庭的积蓄,让他们陷入了无尽的绝望之中。然而,匡某家庭经济拮据,面对高额的赔偿费用,无力承担。这对于胡某一家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检察履职,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醴陵市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了解到胡某家庭面临的困境,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耐心指导其准备相关材料。
鉴于胡某家庭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短时间内,这笔饱含着温暖与关爱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胡某家人手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不仅如此,该院还积极与醴陵市委政法委汇报沟通,报送相关材料,争取到联合救助,为胡某家庭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实实在在的 “民心工程”,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秉持 “应救尽救” 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司法救助的阳光照亮更多角落,以实际行动诠释检察队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与担当。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