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三次上门调解,两年纠纷终化解,不误务工暖人心
2025-02-12 17:24:2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李璜蓉 | 点击量:649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璜蓉)“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三次上门调解,我这心里还不知道要堵多久。现在问题解决了,我也能安心出门打工了。”2月8日,一起困扰江某两年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解结束后,江某握着贾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江某常年在外务工,2022年9月,他拿出多年积蓄,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然而,交房后江某发现房屋存在墙面不平整、角度误差大等质量问题。他多次与房地产公司协商要求修复,经房地产公司修复后双方仍然存在意见分歧。无奈之下,江某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然而,由于江某一直在外务工,贾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均未取得良好进展。“辛辛苦苦挣的钱,买的却是问题房,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江某常常在电话里对贾法官诉苦,但更多的是无奈和心酸。

春节前夕,江某回到家乡过年。贾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决定趁着江某在家的机会,上门调解这起纠纷。第一次上门时,江某对法官的到来既意外又感动。“没想到法院还专门为我这事跑一趟。”他心里有些触动,但多年的积怨让他对调解并不抱太大希望。

贾法官耐心倾听江某的诉求,详细记录房屋存在的问题,并承诺尽快联系房地产公司协调解决。临走时,他拍了拍江某的肩膀:“你放心,我们一定尽力帮你解决问题,让你安心出门务工。”

几天后,法官第二次上门,带来了房地产公司的初步解决方案。然而,江某对赔偿金额并不满意,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贾法官没有放弃,他们一边安抚江某的情绪,一边与房地产公司进一步沟通。

正月十一,贾法官第三次敲响了江某的家门。这一次,他们带来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房地产公司自愿赠送小区地下车位一个作为房屋存在瑕疵的补偿。

​江某听到这一结果,眼眶有些湿润。“两年多了,终于有了个交代。”他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责编:李颖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