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桥上绽放检察蓝 通道检察院风雨桥党建品牌赋能侗乡山区小院发展
2025-02-11 10:22:5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8951         

周玉意 刘娟 宋金林

党建强业务才能强,业务强党建必须强。

近年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打造风雨桥党建品牌,引领党员干警在制度创新、经典案例培育等方面打头阵、当先锋、做表率,蹚出一条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路径。实现检察办案、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协同推进。风雨桥党建品牌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并入选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党建品牌汇编》,成功塑造了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道样板。

2024年,该院1件案件参评全国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份法律文书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指导》,向全国推介。侗汉双语办案工作机制获评2024年中国法治创新案例,作为湖南省唯一案例入编《中国法治创新发展报告》。

理念融心

凝聚思想共识

通道地处湘桂黔三省交界处,是我省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红军长征通道转兵发生地。风雨桥是侗族特有人文景观,具有交通、休闲、避雨、商贸等功能,蕴含着祈福辟邪、和谐共生的深厚民族文化寓意。被侗族百姓视为生命之桥。通道检察人忠诚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俯首甘当护桥人。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院党组坚持“党建强则业务精,业务强则党建实”理念,致力将党建与业务拧成一股绳,高质效办理每起案件,持续发挥党建对业务的引擎之力,全力提升护桥能力和依法能动履职成效。

强化思想学习,推动理念入脑。综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第一议题”及时学、主题党日重点学、线上线下联动学等形式,建立周例会+常态化学习制度。使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有机融合、互促互进,被怀化市人大宣传推介。同时,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组织参观通道转兵纪念馆、重走长征路。通过红色主题教育+心得分享会引导干警传承转兵精神,筑牢政治忠诚,自觉实干担当。

强化素能提升,推动理念走心。扎实开展“素能提升年”和百日岗位练兵。通过庭审观摩、个案交流、技能比武、“检警”同堂培训,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两份行政检察建议书分别获评最高检和省院优秀检察建议书,其中1例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指导。

激发争先活力,推动理念成行。推行检察长督办令制度,检察长对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核心数据等及时发出督办令,引导关键少数靠前指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该制度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组织融力 激发履职活力

“检察机关开展窨井盖整治监督,我们老百姓都说好。现在不论走路还是开车,再也不用担心井盖下陷、到处是坑的问题了。”双江镇城南社区居民郑先生在检察官回访时说。

在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中,该院以法律监督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直面问题促整治,更针对隐患抓防范。制定《涉窨井盖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办法》,积极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全县建立窨井盖管理维护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巡查制度、城区市政设施建设联席会议等制度。以整章建制推动常治长效,为人民群众织密了一张脚下的安全防护网。

这是风雨桥党建品牌建设激发履职活力的一个缩影。该院将品牌建设作为队伍凝心聚魂的突破点,以创建党建品牌作为业务履职提升的抓手,以检察为民的担当精神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平安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暖心桥和守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幸福桥。

架起平安桥。该院倡导“小案不小办”,针对辖区山多道路弯急的实际,部署开展交通安全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督促相关部门修复多处弯道广角镜、破损护栏,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合理运用侗族款约化解村民因宅基地、山林纠纷等引发的矛盾冲突20余起,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向侗寨延伸,有效减少对抗、促进和谐。

构筑暖心桥。针对县域农村留守儿童多的社会现实,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每年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校园,讲法普法等活动百余场,推动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全方位一体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针对偏远乡村出行不便、居住分散实际,推行线上线下、7×24小时不间断12309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依法惩治恶意欠薪,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近40万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飞线充电、食药安全,切实守护百姓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安全。

打造幸福桥。完善河(林、田)长+检察长”制度,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调查取证协作配合等机制。着力解决污水直排河道等生态环境问题,守护侗乡蓝天碧水净土。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广西、贵州三省七县检察院签订《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框架协议》,构建保护野生动植物生态共同体。扎实开展守护传统村落专项行动,对县域内28个传统村落实地勘察,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综合治理建议,修缮核心保护区内传统建筑、增加安全设施,助力美丽侗乡建设。

融合促进 抒写检民鱼水新篇

“感谢检察院雪中送炭,谢谢你们。”临近年关,在对司法救助人杨女士一家人的回访中,杨女士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表示。

杨女士的父母是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母亲终身残疾。因肇事人无力支付赔偿,杨女士家庭产生严重经济危机。该院在对杨女士一家开展司法救助中,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帮助其父亲联系到某厂矿工作,为其母亲申办残疾证,最大限度帮助一家六口回到正常生活轨道。

同时,依托该案,该院探索出台关于加强对困难妇女进行专项司法救助的制度措施,将司法救助贯通“四大检察”。开展“司法救助+民事监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呈现出1+1>2司法效果。实现从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精准救助的转变,实实在在发挥好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作用。展现“检察为民”的政治担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

“办案要想着服务,办案要想着民族团结。”这是该院上至院党组下至一般干警形成的共识。近年来,该院弘扬风雨同舟、守望相助的民族团结精神,突出偏远民族地区检察特色。机关党建融合地域文化,推出双语办案等检察能动履职举措,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侗族百姓认同,抒写检民鱼水新篇章。

普法展演。

积极推行双语办案。通道侗族人口多,很多案件当事人不懂汉语。为此,该院探索建立侗汉双语办案机制,全力维护侗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侗族风俗、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对接,培养会侗语、知风俗、懂业务的双语检察官,推行双语人才+双语诉讼+双语融合工作模式。创新法律宣传,将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编排成侗戏侗歌,利用侗年侗节巡回演出,有效拉近了检民关系。目前双语办案覆盖率达60%,保障了少数民族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团结。

法治宣传。

深化乡村振兴成果。该院围绕乡村“五个振兴”要求,选派精干力量驻村联点,持续开展法律宣讲和检察助学、关爱空巢等公益活动,惠及村民7000余人次。累计投入20余万元助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升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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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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