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庭审现场进家门,敲响巡回法庭今年第一“槌”
2025-02-09 15:00: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854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帆 范质惠)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沧水铺法庭干警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敲响了新年巡回审判“第一槌”。

原告彭嗲和被告彭某为临近村村民。2016年至2018年期间,因彭某做水泥袋加工,彭嗲为彭某提供缝包用线,累计产生货款104500元,彭某陆陆续续向彭嗲支付货款57000元。后经彭嗲多次上门、电话等催要,彭某未再支付货款,彭嗲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刘飞宇考虑到原告年龄较大出行不便,且案件双方当事人系邻村人,经协商后前往被告家中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前,刘飞宇看彭嗲和彭某关系很融洽,且彭某态度较好,具有调解的可能性,遂组织双方先进行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在进行充分陈述后,根据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承办法官予以认定;对双方有争议的利息部分,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的法律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明理,分别对彭嗲和彭某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庭后,彭嗲激动地说:感谢法院能这么高效的帮我把这件事解决好,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

人勤春来早,奋进更当时!伴随着法官坚定地敲响今年巡回审判“第一槌”,该院沧水铺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让群众少跑腿”“实质化解纠纷”的理念,扎实推进巡回审判工作,走出法庭,走进乡村,以更加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走心、暖心、贴心的司法服务。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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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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