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民警依法进行处罚
2025-01-21 14:23:1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1248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戴婷)近日,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执法检查行动中,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面包车,并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

1月12日21时许,交警大队民警在执法行动中,敏锐地察觉到一辆小型面包车的异样。打开后备箱一看,里面堆满了烟花爆竹。经初步询问,该男子疑似存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案件随即被移交至清溪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清溪派出所的办案民警迅速展开细致询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黄某韬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黄某韬,56岁,系湖南省双峰县人。他为了图经营上的便利,心存侥幸,在明知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贸然驾驶小型面包车,车上装载着“湘庆烟花”“中国红888”等各类烟花爆竹,总计48件。他从娄底市双峰县启程前往湘乡,然而,当车辆行驶至韶山市清如路口至迎宾路口路段时,被正在执法的韶山公安民警查获。

黄某韬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鉴于此,1月13日,韶山市公安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黄某韬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依法没收其非法运输的所有烟花爆竹物品 ,以此彰显法律的威严,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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