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存积怨”到“好聚好散”,法官这趟上门调解值了!
2025-01-09 15:17:3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李静 | 点击量:824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静)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特殊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为行动不便的老人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案件中的原告李先生与被告李女士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小李,现如今小李已成年。自1998年起,二人常因家庭琐事频繁引发争吵,矛盾逐步升级,最终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同年,经街道办事处调解,双方对家庭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后,二人都错误地认为彼此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随后便开始分居生活。

在小李的成长过程中,父母无休止的争吵让她饱受困扰,成年后的小李,为了使父母能从这段失败的婚姻中解脱,也为了让他们能过上平静的晚年生活,便劝说父母解除婚姻关系。于是,原告李女士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耐心沟通,仔细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

但李先生身患疾病,腿脚行动不便,且不懂操作手机系统。鉴于此特殊状况,在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与调解员一同前往李先生家中进行现场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二人均认为长期的分居生活已经使得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意和好,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承办法官还针对双方的赡养事宜对小李进行了宣传和教育。小李也承诺,虽然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她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此而解除,已成年的她具备赡养父母的能力,不会以父母离婚为由而不履行赡养义务。

近年来,永定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上门服务、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开展工作,2024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实事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大讨论活动,真正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群众家门口。

此次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了矛盾,快速且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审判工作更“接地气”,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下一步,永定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采取“走出去”的工作模式,把服务好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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