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显福 张泰源)2024年12月31日下午3时许,龙山县某餐饮店后厨员工陈某突然摔倒,鼻孔流血陷入昏迷,120急救送医时陈某已失去生命特征,医院检查后宣布陈某死亡。经民警调查取证,排除外力致死的刑事案件可能。死者陈某的家属希望与餐饮店尽快协商好赔偿事宜,为陈某办理后事。双方在辖区派出所进行了首次调解,因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辖区派出所将情况反馈至县矛调中心,希望在矛调中心得到妥善处理。
2025年1月2日上午,死者陈某的家属与餐饮店老板应约来到矛调中心。此次纠纷调解由县法院副院长、县矛调中心副主任田代飞主持调解,同时邀请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参与联动调处。
调解中,派出所民警通报了案件经过与调查结果,随后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了意见。家属称,死者陈某长期在该餐饮店工作,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死亡,应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处理。因多年来双方关系保持良好,且陈某的死亡也可能存在自身身体状况等原因,陈某家属只要求餐饮店赔偿50万元。餐饮店老板对陈某去世表示痛心,承认陈某长期在餐饮店工作,不过餐饮店为个体经营,利润小,无法实现对方的赔偿要求,且陈某死亡前身体不适曾经多次请假治疗,自身身体存在疾病的可能。餐饮店愿意出15万元补偿。在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就诉求金额均作出了让步,但仍有20万元的差距,难于达成协议,调解陷入僵局。
鉴于双方均不希望走工亡认定程序以及诉讼程序,又有调解意愿、有调解基础,调解员决定对双方继续协商调处。调解员和参与联动调处的工作人员对此纠纷展开具体分析研判,针对双方争议点提出了可行的调解方案,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为陈某家属与餐饮店方答疑解惑,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餐饮店自愿以25万元支付死者陈某家属,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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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