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结伙“拉车门”盗窃 ,全部落网 !
2025-01-07 09:20:3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张馨予 雷丝圆 田梅 | 点击量:728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馨予 雷丝圆 田梅)吉首公安针对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状况形势的特点,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侵财案件,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吉首公安通过缜密侦查,24小时内跨三地,迅速侦破一起“拉车门”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为群众挽回损失7万余元。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车内的现金被偷了......”1月3日凌晨3点左右,乾州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龙先生报案,称其放在车内的现金被盗近10万元。经了解,龙先生将朋友退还的28万元存放车中,在与朋友聚餐回家后发现钱少了,于是马上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迅速调取监控,很快锁定了3名嫌疑人。随后,民警通过技术分析,确认嫌疑人张某、李某往永顺方向逃跑,并与另一名嫌疑人龙某在永顺县会合后一同逃往长沙。为了尽快破案,刑侦大队、乾州派出所合成作战,并在当地公安的积极配合下,于当日晚23时,在长沙市一民宿楼下成功将三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1月3日凌晨0时许,张某、李某两名嫌疑人游荡在某区门口路边时,发现龙先生车辆窗户未关闭,确定四下无人后,便开始从车窗翻入,几分钟两人立即取走车内财物后,与龙某会合逃之夭夭。

经审讯,三名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年关将近,汽车不是“保险箱”,请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免被犯罪分子见“财”起意。离车时,一定要养成确认锁门和关窗的习惯,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若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责编:李颖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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