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用心调解促和谐 纠纷化解暖民心
2024-12-31 15:38: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谢姿 | 点击量:736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谢姿)“法官啊,请您帮帮我啊,我是真的没办法了!”近日,一位胡子拉碴、双眼布满血丝的中年男子抓住了衡南县人民法院三塘法庭法官陆元景的衣袖,动作急切而又带有一丝无助。

原来,唐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五年前,相交20余年的好友谢某找到他,说自己的生意急需五万元周转。唐某碍于面子,虽然自己手头并不宽裕,但还是找他人东拼西凑借了五万元给谢某,谢某也给他写下了欠条,约定每月按期还款。然而,时至今日唐某不仅没有收到任何一分钱,甚至连一句解释的话也没有。多次电话催促,谢某总是以“资金周转不灵”“生意低迷”为借口拖延着。于是,唐某握着那张已经泛黄的欠条,走进了三塘法庭。

在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迅速通过电话联系了谢某。电话中,谢某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借款,请求唐某理解。唐某愤怒回应,表示自己已经处于困境……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谢某进行了沟通,但谢某依旧对债务的拖欠不以为意。于是承办法官与工作人员一同走进了谢某家。谢某面容紧张地说道:“陆法官,我是真的没钱啊,家里负担重,生意也不好做,根本没有什么积蓄,怎么还得了?”“老谢,人家老唐没钱去外面借钱来给你周转,做人要凭良心!另外,若继续不还钱,到时候你变成老赖这面子上也过不去啊……”有着多年调解经验的承办法官对谢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断释法说理。最后,谢某同意与唐某调解,表示他会尽快将欠款凑齐还清。12月26日唐某与谢某一同走进了三塘法庭调解室,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谢某当庭向唐某支付了五万元现金,并额外支付了三千元利息,此案成功完成调解。

下一步,衡南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职能,通过“五联共建”多元解纷模式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底色,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道路上,继续砥砺奋进、勇毅前行。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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