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许家洞派出所:非法捕捞水产品,抓!
2021-04-22 15:35:12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林宇暄) | 点击量:12579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林宇暄)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分局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引导全警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看,河边有人开了一下手电筒,可能有人在非法捕捞!”近期,许家洞派出所所长廖双锋带领所内民辅警在辖区巡逻防控时,指着郴江河岸边的方向对同事们说到。为避免打草惊蛇,廖双锋立即下车准备穿越树丛直抵现场,同时安排其他警力驱车到河对岸进行堵截。

抵达现场后,发现一名50多岁的男子正在使用便携式电渔设备非法捕捞水产品。“我们是警察,快点上来!”廖双锋对着这名男子大声劝阻,并直接下河趟着冰冷的河水进行抓捕,在战友们的齐心协力下顺利将该男子抓获,并现场缴获便携式电渔设备1套、水产品6斤左右。

经调查,这名男子叫陈某友,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人,当晚21时许带着便携式的电渔设备来到禁捕水域郴江河边上,以朦胧夜色作掩护,非法捕捞水产品,短短半个小时就捕捞了水产品6斤左右。因陈某友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严重危害到当地的生态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友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编:刘建军

来源:法制周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