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法院宣判一起贩毒案
2024-12-20 09:44:3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向波勇 陈瑶 | 点击量:16745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向波勇 陈瑶)近日,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4日、5月5日、7月8日,被告人王某先后3次贩卖1.8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3粒甲基丙胺片剂(俗称“麻古”)给匡某、唐某。被告人王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石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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