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警 :严惩!
2024-12-06 17:22:5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彭莉 | 点击量:1049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莉)近日,吉首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吉首市人民南路与文心路交叉路口,有一辆车牌号为湘 UD03*** 的新能源电车存在未礼让行人的行为,请求交警依法进行处理。

接到举报后,吉首交警迅速对该违法行为展开调查核实。通过相关监控视频和证据审查,最终确认了该车辆未按规定礼让行人这一事实。车主这种行为不仅危及行人的安全,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行人的合法权益,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该车主给予扣3分、罚款 200 元的处罚。此次处罚旨在警示所有驾驶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城市的文明交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吉首交警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同时提醒广大车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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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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