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许可)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精神,以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衡阳市南岳法院多措并举,推出“六步工作法”,大力开展涉房屋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第一步:用好社区调解
“法官,小区内的业主都不交物业费,我们物业公司快经营不下去了。”2月份的一天,该辖区内的某物业公司负责人来到南岳法院立案庭焦急地对立案法官说道。
收到该物业公司的一大堆起诉材料后,法官考虑到该类案件标的额小、案件数量多,单纯立案判决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矛盾,便联合社区调解员组织物业公司与业主洽谈,并通过已经判决生效的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物业公司与业主达成调解,一次性批量化解了30余起纠纷。
第二步:委派商会调解
加强与辖区工商联协作,成立南岳区人民法院驻区工商联法律服务站,对当事人系工商联商会成员的案件、社区无法调解的案件,采取委派商会调解方式共同解决涉企矛盾纠纷。
在一起标的额1400余万元的涉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法官通过委派商会调解方式成功化解该纠纷,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至少5万余元诉讼费,还节省了工程鉴定所耗费的时间和费用,切实减轻了案涉企业的诉累。在另一起当事人诉请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在了解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系商会会员后,为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调解案件中的特有优势,立即将该案诉前委派给南岳区工商联并派员参与共同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原告撤回了起诉。
据悉,该院今年以来,共通过商会调解成功案件7件,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三步:联合部门调解
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对当事人系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服务的案件,在社区调解、商会调解无法解决纠纷的前提下,采取诉前调解委派方式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解决涉房屋矛盾纠纷。
在两起当事人起诉某房地产公司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案件中,因该两起案件争议焦点均涉及住建部门相关规章制度,该院联合区住建局共同主持调解,最终依靠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成功化解该两起矛盾。
第四步:开展诉前调解
在通过“外部力量”无法化解纠纷时,巧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切实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某房地产公司将起诉材料交到法院后,被告认为房屋价格持续下跌,坚持不愿意支付购房款,双方僵持不下。为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和耐心细致的调解,购房者同意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前支付剩余全部购房款项,某房地产公司在业主缴纳契税后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手续。最终各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申请了司法确认,并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第五步:依法公正判决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该院处理矛盾纠纷的原则,对于通过上述四种工作方式仍不能解决的涉房屋矛盾纠纷,将依法公正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开展巡回审判,让“家门口”的法庭成为普法“公开课”,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在审判中促进群众法治观念提升,今年以来,依法审理了14起涉房屋纠纷矛盾案件。
第六步:深化执源治理
判决并非案件的终点,妥善执行才能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3月,蒋某因操作不当致使其驾驶的重型货车失控后撞向道路旁旷某的房屋。旷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蒋某需赔偿旷某的房屋受损经济损失276659.8元。判决生效后,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蒋某因不服法院判决申请再审。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该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聘请了3名在衡阳市内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结构设计及造价咨询专家一起到现场勘察,专家们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疑惑一一解答,并依法出具了专业的《鉴定建议》。承办法官根据现场情况和专家的《鉴定建议》,从法、理、情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蒋某当场撤回再审申请。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接下来,南岳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运用“六步工作法”高效处理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