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化纠纷 护航企业助营商
2024-11-28 18:25:2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车璐炀 | 点击量:676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车璐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11月28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案涉本地重点企业及外地企业、案款高达二千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本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被告主动向原告分期履行案涉款项,使得纠纷得到圆满结束。

被告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与原告江西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某项目一期以及景观绿化工程。被告企业在工程竣工后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后续工程款尚未结算且原、被告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起诉至南岳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多次变更诉讼请求,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且双方就案涉标的价值都申请了鉴定。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标的额大、案情复杂,双方争执不下,若一判了之,不利于真正化解双方矛盾,还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于是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案件及企业情况。

承办法官以保护企业双方合法利益、优化营商环境为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承办法官与原、被告积极沟通,耐心劝解两家企业考虑彼此的处境,最终促使两家企业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七期付清工程款。

南岳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力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人”,为推动南岳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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