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齐发力 共谱发展协奏曲
2024-11-28 17:34:1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陈洋洋 | 点击量:873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洋洋)“感谢政府、感谢法院,这么多年的症结终于解开了!我们企业有希望了……”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某砖厂负责人难掩喜悦之情,对来访的法官连连表达感谢。

日前,桑植县人民法院和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人民政府联合举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回访座谈会,为该起责令限期拆除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位于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的某砖厂的厂房及仓库长期以来占用了部分耕地,自上级2019年交办该案以来企业占用耕地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22年1月,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将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该起案件系芙蓉桥白族乡人民政府办理的首起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5月,芙蓉桥乡政府对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砖厂是当地规模较大企业,有几台传送机、制砂机正在运行,公司目前经营比较困难,一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致使该企业停业,可能会激发更大的矛盾,承办法官马上与被执行人所在地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取得联系。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企业迟迟不履行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合适的新址。

“我们要在维持该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执行,尤其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之下,对于企业的合理诉求法院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承办法官聂兴权如是说。得知相关情况后,芙蓉桥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组织法院与该乡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召开案件协调会,确定了由法院释法明理、司法所联系群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具体实施的联动方案,组成了府院联动“一盘棋”的处置机制,积极组织案涉企业的限期拆除工作。最终,在乡党委政府的协调下,为案涉企业确定了一处工业用地,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该砖厂负责人得知消息后,迅速拆除了相关厂房设施,腾让了案涉土地,将砖厂迁至新址。本案最终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撤回强制执行结案。

好的营商环境犹如市场主体生长的肥沃土壤。近年来,桑植县人民法院厚植营商环境沃土,坚持发挥审判职能,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依法依规执行、全力维护行政执法权威的同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采取灵活执行手段,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下一步,桑植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打好优化发展环境的持久战,常态化开展走访企业、普法送法活动,畅通诉讼服务通道,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全面降低企业涉诉成本,助力企业健康经营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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