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检察蓝”为农民工解“薪”忧
2024-11-26 17:16:2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844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郑心怡)“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追回被拖欠的血汗钱,我们次次要,次次都说没钱,要不是你们帮忙,真不知道这笔钱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近日,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的27位当事人向承办检察官表达谢意。

据悉,2021年至2023年期间,薛某某等27人受夏某某雇请为某建设工程提供劳务,期间夏某某拖欠部分工资。2023年12月7日经清算,夏某某尚欠薛某某等人27万余元,并出具欠条载明欠款事宜,但仍未支付工资。薛某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遂向南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该院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求,经审查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立即依法受理。由于此案涉企且涉农民工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为更好地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累诉,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承包方、农民工沟通,深入了解案情,帮助制作起诉状,收集证据、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安抚农民工们的负面情绪。经多次走访相关单位核实相关部门支付工程款情况,确认夏某某拖欠薛某某等27人劳务费共计27万余元,依法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

为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有温度的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该院及时协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中心对该案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调解疏导,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夏某某承诺分期支付拖欠劳务费,至此该系列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下一步,南县检察院将牢牢把握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积极发挥民事检察保障民生职能作用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用心用情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责编:杨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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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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