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俩酒后起争执  屈原法院诉前调解化干戈
2024-11-22 11:41: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 蔡艳 | 点击量:897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蔡艳)叔侄俩酒后因琐事发生争执,大打出手致人受伤。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优势,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了这起健康权纠纷。

原告张某甲和被告张某乙系亲属关系,同到亲戚家吃饭,期间,张某甲与张某乙酒后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撕扯,张某乙用拳头打了张某甲,张某甲住院治疗张某甲诉至法院要求索赔

法院受理该案后,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为亲戚关系,认为该案件适宜诉前调解。驻院调解员遂采用“唠家常”的方式,了解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从发生纠纷当日的情形切入到身体权受法律保护,从双方的亲戚关系讲到祖辈及后代,在确保事态不会进一步恶化的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对话,逐步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张某乙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7000元,张某甲和张某乙也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屈原法院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案顺利调解。

一直以来,屈原法院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法、理、情相互融合,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大大降低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责编:陶江云

一审:陶江云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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