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行时】“典”亮生活“蒸”给力:满佗的故事(三)
2024-11-11 15:31:03          来源:蒸湘政法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 | 点击量:6897         

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

17岁的满佗高中毕业后未能考上大学,邻居老万看到满佗无所事事,于是把他招到了自己的公司当助理,每个月发3000元的工资。某日满佗去一家商店买了一辆电单车,花费2000元。结果第二天商店的老板找来,称店员是新来的,把价格搞错了,少报了500块,希望满佗能补上,满佗不同意。于是店老板说:“一看你就是个未成年人,你是不能买电动车的,我们之间的购车合同无效,请把电动车还给我,我把钱退给你。请问满佗需要把电动车返还给店老板吗?

答:满佗不需要返还电动车。

《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满佗高中毕业,已经年满16岁,每月3000元的工资可以看做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满佗被视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的与他人订立合同,且满佗在订立合同时,没有法律上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合同有效,满佗不需要返还电动车。

法定婚龄与彩礼的返还

满佗18岁了。由于满佗长相英俊,所以有很多女孩喜欢。满佗和邻居小梅谈起了恋爱,并且迅速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小梅的家里提出要满佗拿出10万元的彩礼才同意他们的婚事。满佗东拼西凑借了10万元给小梅家送去了,满佗家同意了这桩婚事。但是当他们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说他们还没达到法定婚龄,不予办理登记,于是婚事泡了汤。满佗要求小梅家返还10万元彩礼钱,小梅家不同意,说彩礼给了怎能要回去。请问满佗可以把彩礼要回来吗?

答: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代理权与书面合同的效力

已经长大的满佗来到深圳的一家家具厂打工。由于满佗十分勤劳,工作完成得很好,老板提拔他当上了销售部的经理。有一次一个客户上门采购一批家具,满佗在合同上签了字,并且安排人发了货。结果事后客户发现隔壁一家家具厂的家具比满佗这家家具厂的便宜,所以反悔了。并且派律师上门,跟满佗说,他签订的合同上既没有盖家具厂的公章又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只有销售部经理满佗的签字,他们之间的合同是不成立的,要求把购得的家具退掉。请问他们双方的合同成立了吗?客户是否可以要求退掉家具?

答:满佗作为家具厂销售部经理与其供职的家具厂之间构成代理关系,所以满佗有权在家具厂的销售合同上签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所以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否定该合同的效力。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

为了增加收入,满佗和老乡小军决定合伙做点小生意。因为南方城市很多人有宵夜的习惯,于是满佗和小军共同出资在晚上摆起了烧烤摊。某日满佗有事外出,由小军出摊,小军为了节省成本使用了变质的食材,导致顾客吃后上吐下泻,小军觉得事态严重跑路了。于是顾客找到满佗,要求其赔偿损失。满佗辩称当天晚上他没有去烧烤摊,采用变质食材是小军的事,跟他无关,拒绝赔偿。请问满佗有责任赔偿顾客的损失吗?

答:满佗应当承担对顾客损失的赔偿责任。因为满佗和小军之间属于个人合伙关系。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隐私权保护

满佗到外地出差入住酒店,后来在网络上发现自己在该酒店客房内活动的视频,于是报警举报该酒店。经调查,系酒店相关人员在客房内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偷拍他人视频并放在网络上牟利。请问酒店是否侵犯了房客的隐私权?

答:是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另第一干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高空抛物坠物责任

满佗住在独栋楼的高层住宅,该栋楼共有34层。有一天下雨并且刮着大风,满佗所在户型的某个单元坠落了一个花盆砸伤了人,业主都不承认是自家的花盆掉落,经公安机关调查,目前难以找出来真正的侵权人。请问满佗可能承担补偿责任吗?

答:可能。满佗若有证据证明该坠落花盆不属于自己,则无需承担责任,反之则需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酒驾不赔)

满佗参加完同事聚会后,驾驶机动车回家,造成人员受伤以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测,满佗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到酒驾标准。请问满佗可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以及车辆的损失?

答: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共有或个人所有财产的处分权

满佗与小花终于结婚了。满佗为了让妻子过上更好的生活,决心努力赚钱,干出一番事业。他汲取合伙搞烧烤摊的经验教训,决定租个商铺长期卖烧烤等小吃。缺少启动资金的满佗决定卖掉老张生前赠与他的古董花瓶。最终满佗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某古董商。不料,小花知道后十分生气,她认为满佗无权在不与自己商量的情况下卖掉家里的贵重财产,于是小花找到古董商要求返还花瓶。古董商认为该花瓶是其以合理的价格买来的,并且事先并不知道满佗没有和小花商量,所以他已经善意取得了花瓶的所有权,小花无权要求返还!请问小花能否要求古董商返还花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根据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案中,古董花瓶系老张生前赠与满佗的,当时满佗与小花尚未登记结婚,该花瓶属于满它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满佗卖掉其花瓶,属于对其个人所有的动产的处分,系有权处分行为,所以小花无权要求古董商返还古董花瓶。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行为。满佗出卖古董花瓶属于有权处分,故古董商取得花瓶并非基于善意取得。

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

满佗为了和小花建立起夫妻间的信任关系,决定给小花买一辆车。小花十分高兴,但是满佗当时买房的时候,并没有同时购买车位。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设有车位500个,开发商已经把其中300个卖出去,于是满佗与物业管理处协商,要求其提供车位。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另外200个开发商也委托物业出租给隔壁写字楼的上班族了。满佗认为,他作为业主,对车位享有优先租赁和购买的权利。请问满佗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处为其提供车位?

答:开发商出售或出租车位,应当优先满足满佗等无车位业主的需要。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收养关系的成立

满佗与小花婚后欲想收养一名女儿。某日小花打听到其老乡阿莲刚生下一女婴,正愁无力抚养。小花表示愿意收养该女婴并支付给阿莲一笔营养费,双方无签订收养协议亦未到民政部门登记,请问满佗、小花与该女婴的收养关系成立吗?

答:不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从事人体基因、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的法定限制

满佗与小花收养女婴不成,倍感失落。这时满佗的发小阿龙向满佗推荐了一家试管婴儿机构,满佗跟小花便来到了这所试管婴儿机构。该机构承诺支付100万元,便可以想生男就生男想生女就生女。满佗与小花听觉得价格昂贵便放弃了。请问该试管婴儿机构违法吗?

答: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我国明确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本案中试管婴儿机构称可决定胎儿性别,违背伦理道德,违反本条规定。(来源“蒸湘政法”)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蒸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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