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警调联动绘“枫”景,阳光调解促和谐
2024-11-06 13:44: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袁又新 | 点击量:1233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袁又新)近日,岳阳市岳阳县新墙镇通过“警调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山林纠纷,为全镇基层社会治理筑牢“平安基石”。
岳阳县籍钟某为金盆柚种植大户,在新墙镇A村承包了荒山种植金盆柚,随着市场需求量增加、种植规模扩大,钟某意向在邻村B村租赁荒山种植金盆柚,在清基清表施工中,因为疏忽大意未与B村某组签订书面协议,就动用了其荒山地杂木,某组认为钟某未经同意私自清理其组土地侵犯其权益要求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后,某组阻拦钟某正在施工的挖机施工。随后钟某报警,接到警情后,新墙派出所立即出警,稳定双方情绪,当事人均提出了化解诉求。派出所遂启动“警调联动”机制,及时与新墙司法所衔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新墙司法所接到案件后,立即予以受理,开展调查,先后与村干部、当事人进行交谈,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司法所、派出所和村调委会在新墙派出所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沟通等调解方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荒山出租带来的租赁收入、村组劳动力就业带来的经济收入,向当事人讲清利害关系,坚持“法、理、情”相融。
通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双方握手言和,承诺不再因此事发生过激行为;二是由钟某一次性给予B村某组一定经济赔偿;三是在B村某组全体组员签字同意出租荒山地后,钟某同意按照同等条件租赁其组荒山地。
新墙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群英断是非”工作方法,推动矛盾纠纷联调共治、源头防范、前端化解,建立健全“警调联动”机制,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的“柔”与治安调解的“刚”有效衔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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