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线上买卖引发纠纷 远程调解当庭兑付
2024-11-05 17:52:2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 颜丹 秦世旺 | 点击量:727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颜丹 秦世旺)近日,永顺法院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退还货物定金17000元,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高效化解。

程某在网上联系山东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购买防草布,并通过微信方式商洽确定具体采购事宜,程某通过微信交付了货物定金。甲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发货,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后,因货物尾款支付时间问题产生争议,王某遂将货物运回山东。故程某诉讼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承办法官承办案件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双方就定金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且该案在立案当天,甲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程某遂追加甲公司两名股东为被告。承办法官多次与程某、王某进行电话沟通,在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考虑到被告身在外地,往返不便,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纠纷快速化解,遂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远程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分析双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剖析利害,并从增强诚信经营理念、保持良好的经营氛围等角度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主动向程某当庭退还定金17000元,实现隔空“握手言和”。

“从立案到拿到调解书仅用了49天的时间,这不仅节约了时间成本,还省去了来回奔波。”程某脸上露出的笑容便是对永顺法院工作最好的反馈。

近年来,永顺法院不断创新便民司法举措,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充分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努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责编:李颖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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