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溪法庭:美酒虽好,切莫贪杯,别让“酒杯”变“酒悲”
2024-11-05 16:42: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田秀平 | 点击量:1061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田秀平)常言道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但现实中许多人难以把握饮酒的 “度”,逢喝必酩酊大醉,平常理智的人变得冲动,控制不好自己的言行举止,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甚至惹上官司。日前,永定区人民法院尹家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酒后伤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4 年 2 月,吕某在酒店办理入住时与老板陈某发生口角,醉酒的吕某情绪失控,对着陈某右脸扇了两耳光,致使陈某听力减退并入院治疗。陈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对吕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陈某遂将吕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决定采用庭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秉持 “如我在诉” 理念,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吕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赔偿陈某合理损失,但因经济困难且家里小孩上学需要开支,希望陈某宽限一段时间。在法官劝说下,考虑到吕某现实情况,陈某同意给予吕某一定宽限时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吕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 6500 元。

永定区人民法院法官在此提醒:美酒虽好,切莫贪杯。过度饮酒易惹祸端,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治安处罚甚至更严重的刑事处罚,得不偿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应沉着冷静依法解决,别让 “酒杯” 变 “酒悲”。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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