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督促履行”高效解纷
2024-11-05 10:36:5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706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安荣)花垣县法院边城法庭积极探索“调解+督促履行”工作法。在审判全过程注重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督促当事人及时兑现、主动履行,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10月30日,边城法庭法官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案件调解后回访,对于调解事项进行督促履行,被告接受法官建议,主动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2007年6月,被告杨某向原告滕某夫妇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不久,被告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刑入狱,原告一直未能联系上被告,今年6月提起诉讼。立案后,经承办法官多方打听,得知杨某已刑满释放,遂联系杨某,应诉事宜将予告知。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通过调解不仅可以快捷高效化解纠纷,有效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还可以为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组织进行调解,通过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临近,法官又及时回访,提醒、督促被告主动履行了义务。至此,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调解+督促履行”工作法,旨在利用审判前端优势,减少后续执行程序的繁琐和成本,避免因采取强制措施而带来的矛盾激化。在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从源头上减少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推动实现“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下一步,花垣法院边城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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