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公安:“容缺受理”有温度 政务服务再提速
2024-11-01 09:36:5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张鑫 田梅 | 点击量:772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鑫 田梅)10月29日,家住吉首市矮寨镇金叶村的隆奶奶带着孙子来到吉首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因其孙子未满16周岁,办证时需要监护人陪同采集人像并提供相关材料才能申办,但由于忘记携带监护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非常焦急,担心办理不了耽误行程。为此,出入境窗口立即启动“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在隆奶奶填写“容缺受理”申请书后立即为其受理护照换发业务,隆奶奶只需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所缺材料,就能按时拿到护照。
自今年10月1日起,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出国境业务全面推行“先受理后补资料”的便民措施,为不少企业群众节约了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有效解决了因资料不全“来回跑”“多次跑”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容缺受理”呢?接下来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所谓“容缺受理”是指企业和办事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符合基本审批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非关键申请材料欠缺或非关键申请材料有错误,且在不影响实质审核的情况下,经本人自愿承诺填写“容缺受理”申请书,政务服务窗口先予受理,待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正材料后,再正式作出决定或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证明。
重点提醒,以下几种情况不适用于“容缺受理”,请大家一定要牢记。
(一)不属于信用承诺事项的申请;
(二)可“容缺受理”材料以《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办法》中“该事项可容缺部分”一项内容为准,超过该范围不适用于“容缺受理”;
(三)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将容缺材料补齐和超过期限未补正,该事项不得再申请“容缺受理”;
(四)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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