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调解化矛盾,高墙之下显温情
2024-10-21 16:09: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许可 | 点击量:765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许可)“非常感谢法官们从南岳赶来中山帮我们调解案件,为你们点赞!”在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后,原、被告双方真诚地向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某贸易公司诉汪某某、黄某某及两个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拿到案卷后,发现通过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都联系不到汪某某,后经联系其亲友,了解到汪某某现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此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多次与看守所及刑事案件的承办单位联系,协调组织其他当事人赶到看守所办事大厅。

因其他当事人不能进入到看守所内,各方当事人无法面对面沟通,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没有放弃组织调解的念头,而是充当起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先在看守所办事大厅听取其他当事人意见,而后进入到看守所内与汪某某沟通,并将其调解意见反馈给看守所外其他当事人。

最终,通过承办法官耐心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做工作、分析利弊,各方当事人就应付款项、期限及违约利息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一起高墙内外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南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