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受损多年无解法庭联合调解治愈村民小组心病
2024-09-02 10:01: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李叶舟 刘思园 | 点击量:9902         

湖南法治报讯(记者:伏志勇   通讯员:李叶舟  刘思园)八月的一个清晨,天气晴朗,阳光普照,某村民小组的易组长和所属社区喻主任满面笑容的来到法庭,以村民小组的名义向法庭赠送一面锦旗,易组长激动的表示:“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这个问题还不知道要拖久,…”

​   易组长所在的村民小组地处白关镇最繁华的街口,2013年开始,村民小组将一批位于主街道旁的门面出租给组民或其他人使用,租金成为村民小组集体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该村民小组组员共同成立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此后便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出租门面。门面租赁过程中,有小部分组民租户因与组上的其他经济纠纷,出现拖欠租金情况,回收租金成为了组委会的老大难问题。2018年,其中一间门面发生火灾,租用该门面的组民从此拒交租金,其他租户也有样学样,开始长期拖欠租金。2019年至今,每间门面欠付的租金均超过十二万元。

​易组长2022年上任后,多次组织开会协调此事,一直未果。他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集体维权。

今年4月,易组长带领其他组委会成员一同来到法庭进行咨询,法庭干警和调解员立即与几名租户分别进行了沟通,大家都表示“其他人交我就交”,但没有人愿意率先交租,易组长无奈表示可能要起诉约十名租户。法庭庭长欧蓉静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认为这批案件肯定还有调解空间,遂建议易组长先起诉其中一、两名租户。
5月31日,组民共同成立的合作社作为原告,将拖欠租金最多的租户陈杰(化名)和发生火灾门面的租户张建(化名)分别诉至白关法院,要求其二人支付拖欠的租金。受理两个案件后,法庭一边迅速开展送达工作,一边与镇政府及村民小组所在的社区联系,启动“1+N”联合调解机制。7月10日的调解现场,社区工作人员从人情角度入手,劝解被告换位思考,引导双方理性解决问题;案件承办人站在法律角度,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尤其针对陈杰目前在外经商,难以承受商誉受损影响的情况,向被告分析诉讼风险,阐明利弊;镇政府工作人员从大局出发,就租金问题对组民和谐相处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三小时“座谈式”调解,原、被告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也接受了调解人员的意见,张建和陈杰均表示回去和家里人再商量一下,如家人同意可以调解。

几日后,张建和陈杰来到法庭表示希望将租金问题和他们与村民小组的其他经济纠纷一同调解,承办人再次将易组长和组委会其他工作人员约至法庭,为双方厘清各种法律关系,核算账目,引导双方商定了基本调解方案。一周后,通过组民会议讨论,易组长拿出了最终调解方案,张建和陈杰对各自的方案表示接受,双方到法庭签署了调解协议。事后,承办人持续关注跟踪了协议履行情况,7月末,陈杰和张建将各自的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张建还和村民小组续签了新一年的租赁合同。
  令人欣喜的是,因其二人的带头交租,另外已有六名租户主动向组委会补齐了欠付的租金。法庭通过对两个案件的调解处理,化解了一批可能产生的诉讼。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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