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公安局举行试点村(社区)警务室警用摩托车发放仪式
2024-08-26 20:42: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邹尧 | 点击量:771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邹尧)为深入推进农村警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警用装备建设,提升社区警务服务群众水平。8月21日,涟源市公安局隆重举行村(社区)警务室警用摩托车发放仪式。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鸿辉,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吴红兵出席了此次仪式,仪式由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蒋红峰主持。
仪式上,杨鸿辉、蒋红峰、吴红兵为试点村(社区)警务室发放了警用摩托车钥匙。
最后,杨鸿辉强调
一是要提高认识,珍惜装备。试点村(社区)警用摩托车配发,既是局党委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农村警务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警用装备建设的重要举措,又是贯彻落实公安部部署的夏季行动,优化社会治安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各驻村(社区)辅警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大家要珍惜装备,确保警用摩托车发挥最大效能。
二是要加强管理,规范使用。各试点警务室要严格落实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加强日常养护,合理安排使用,把每一辆警用摩托车用在实处,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要强化训练,提升技能,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驾驶技能训练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更加及时、高效地开展工作。
三是牢记使命,忠诚履职。要始终牢记公安民辅警的职责使命和光荣传统,以此次警用摩托车配发为新起点、新动能,充分展现涟源公安新担当、新作为,把服务意识立得更高、职责任务压得更实、本领能力练得更强,基层基础工作做到更好。充分利用好警用摩托车“小、快、灵”的优势,为辖区群众提供“最优服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涟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编:王彩英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