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沧水铺2人被依法拘留!
2024-08-19 17:13:2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1018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唐红光)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益阳市公安局沧水铺派出所结合“夏季行动”, 紧盯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2024年8月17日,沧水铺派出所执勤民警在319国道与沧泉路十字路口开展查缉布控时,驾驶人徐某辉、张某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询问,徐某辉、张某华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徐某辉、张某华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拘留3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大,侥幸上路终被查,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才可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还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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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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