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公益代偿”打开轻罪治理新通道,以检察之力守护生态之美
2024-08-17 12:04:4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485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永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以轻罪治理为切入点能动司法履职,用“公益代偿”形式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当天上午,沅陵县人民检察院“蓝翼”轻罪治理团队、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县委社会工作部、县生态环境部门、县河小青行动中心等单位组织志愿者和10余名被不起诉人在沅江沿河岸及周边开展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净滩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被不起诉人和志愿者们分组行动,互相配合,手提垃圾袋,有条不紊地对沿河两岸的垃圾开展逐段式排查和地毯式清理,让公益侵权行为人从曾经的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美好生态环境的“建设者”。检察官们在现场同步开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展板讲解、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检察公益职能等,并呼吁大家共同参与到保护环境当中来,争做绿色理念的传播者、环境保护的践行者。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
惩罚犯罪从来不是最终目的。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立足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度融合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探索推广“公益代偿+轻罪治理”实践,促进生态环境破坏修复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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