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法院:“环资法官”进山林
2024-08-16 11:55: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309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胡蒙 )近日,由沅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迪明带队,官庄人民法庭(沅水环境资源法庭)干警深入山林,就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验。

据悉,被告夫妻焚烧自家地里的杂草时,不慎引燃了原告山地的林木,造成原告财产损失。这起意外事件让原告非常气愤,便找到被告夫妻要求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随着矛盾不断升级,原告遂将被告告上法庭。

为更清楚地了解、查清和核实案涉山林情况,法官邀请当地村委、原被告一同前往现场勘验。在现场,法官详细记录纠纷地现场,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勘验后让案件事实更加清楚,法官表示将结合这次勘验,选择最优的方案促使双方矛盾化解。

勘验结束后,法院一行人员还在村里进行了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夏日炎热之际,焚烧杂草易引发火灾,法官提醒群众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色家园。下一步,官庄法庭将继续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建设天蓝山青水绿的美丽沅陵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周玉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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