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费显成效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2024-08-09 18:33:1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蒋文娟 | 作者:李燕 | 点击量:1014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燕)8月9日,被执行人唐某主动联系了武陵源区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罚金义务。在与执行法官的交流中,诚恳地说道:“被限消后出门打工买不了高铁票,出行很不方便,经过这段时间的反思,我深刻认识到生效判决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我愿意主动交清罚金”。

此前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判决缴纳4000元罚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唐某刚出狱未找到工作暂无履行能力,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对唐某适用限制消费令措施。唐某通过亲朋筹借资金,主动来院结案,当场缴纳了全部罚金,法院工作人员迅速为其办理了结案手续,案件顺利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承办法官表示,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展现了法制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树立了人民群众遵法、守法的榜样。

责编: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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