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浩)今年来,为深化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持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持续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临湘市民政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在市文明办指导下,多措并举完善村规民约,树立文明新风。赋能营商环境工作让它更优化,临湘市民政局联合文明办开展临湘市2024年“十佳村规民约”遴选活动。
从实际出发,逐步解决难点问题。从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等方面着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有侧重点、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同时让群众代表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宣传、落实、监督工作中,使之内化为村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形成互相监督、共同遵守的良好氛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发展上行下效功能,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和乡贤代表的模范引领作用,引导破除陈规陋习,以政风带民风,以家风促乡风,切实树立文明乡风,激发乡村治理新活力。服务优化一小步,便民惠民一大步。一方面,各镇(街道)积极指导各村(社区)遵循民主集中、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和与时俱进等原则,严格修订程序,分步推进。另一方面,村(社区)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卫生安全、秸秆禁烧、扫黑除恶、移风易俗、公共道德、家庭美德、疫情防控和生态保护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在起草村规民约初稿后广泛征集村(居)民意见建议并进行补充修订,最后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实施。
此次村规民约的修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听取群众心声。依托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邀请退休老师、老党员、老支书开展座谈会,围绕人情来往事项多、农村生活陋习、生活垃圾分类和家风建设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为树立文明乡风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言献策。以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为依托,经村(居)民会议严格审议通过,努力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而规范完善的村规民约切实成了顺民心、接地气的“习惯法”和“小宪法”,形成了村规民约“我参与、我制订、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新思想、好作风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下一步,临湘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力度,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内容,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带动作用,为加快推动乡村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让营商环境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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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