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听庭评议为抓手 提升重罪检察工作质效
2024-08-01 17:19:5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1114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刘瑶)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加强公诉人出庭公诉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与出庭应诉能力。7月31日,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2024年首场职务犯罪庭审观摩及听庭评议活动。

本次开庭审理的案件系一起受贿案件,被告人汤某某在担任医疗领域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准确把握庭审节奏,紧扣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发问,并利用多媒体全面客观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时针对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方面充分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引人深思,答辩环节针对争议焦点逐一进行回应。

庭审观摩结束后,该院举行听庭评议座谈交流会。承办检察官龙轶首先就此次庭审进行总结和反思,随后评议人员围绕公诉人出庭表现、法律文书质量、庭审整体效果作交流、谈感想。

“公诉人法庭掌控能力特别强,能做到想在事前、做在事前,反应及时、思路清晰、逻辑缜密,特别是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释法说理,融合法、理、情进行警示教育,值得学习!”

“多媒体示证清晰明了,举证顺序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做了调整,但举证节奏稍快,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之间的默契度有待提高。”

评议人员在总结出庭公诉亮点、肯定庭审质量的同时,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所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中肯的建议。

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丁正全表示,一要以此次听庭评议为契机,持续深化岗位练兵,特别是要加强对检察官助理的锻炼。二要推动听庭评议活动常态化开展,做到人民监督员全覆盖。三要在办案实践中不断加强审查证据以及出庭应诉能力,提升检察干警综合履职能力。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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