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法官巧持续努力 让小纠纷止于诉前
2024-07-26 17:35:3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谷思慧 | 点击量:1004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谷思慧)“感谢法官、感谢调解员,这笔装修款阳某欠我五年了,万万没想到,案子不仅调解了,而且能够当场履行。”刘某哽咽着说道。近日,在桑植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与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装修合同纠纷得以成功调解,并当场兑现,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2024 年 6 月,桑植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装饰公司刘某诉阳某欠款纠纷一案。案件交由调解室调解员彭辉庆处理,他第一时间联系被告阳某,阳某表示“我微信马上就转给他,让他撤诉就行了。”随后,调解员将此消息告知原告刘某,让其耐心等待。然而,数日后,刘某仍未收到阳某的付款。调解员再次致电阳某,阳某依旧回复“马上我就转给他,让他撤诉。”又过了几天,当刘某再次询问调解员时,调解员再打阳某电话,对方却不再接听。

7 月 23 日,调解员彭辉庆了解到被告阳某是在张家界市某奶粉店担任区域经理,便邀请彭海波庭长一同前往寻找阳某进行现场调解。经过一番周折找到阳某后,阳某自觉理亏,与原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转给原告刘某 4000 元。

桑植县法院调解室工作团队积极探索诉前调解的新途径,充分运用“枫桥经验”,拓展调解工作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司法成本,在化解矛盾、解决争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桑植县人民法院先后荣获 2024 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市委《张家界工作》以《着力打造践行枫桥经验诉源治理的桑植模式》为题进行了推介。未来,桑植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的功能,为切实解决矛盾纠纷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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