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末端执”转为“前端治” 屈原法院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
2024-07-26 16:24:1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蔡艳 | 点击量:1221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蔡艳)为了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屈原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机制,印制《申请执行人告知书》《被执行人告知书》《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书记员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针对不同当事人发放两类告知书,普及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最大化避免当事人因对法定权利和义务不了解,怠于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情况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申请执行人告知书》旨在告知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权利、时限,并提示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财产去向等情况要随时向法院报告。《被执行人告知书》旨在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认识到执行就是维护法治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旨在告知债务人后期若未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卖、拍卖以及罚款拘留等不利法律后果。

一直以来,屈原法院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充分发挥执前督促履行的制度优势,多端发力、统筹力量,实现执源治理工作从单一治理向多元共治,末端治理到源头预防的转变,为执源治理工作增添新动能。

责编: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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