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娜 谭峥良)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湘执利剑2024”专项执行行动,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干警就涉工程机械行业案件,辗转万里奔赴新疆开展“执行局长在执行”异地执行活动,成功扣押29辆工程机械车辆。
图:执行团队在巴里坤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对案涉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广东某劳务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广东某劳务公司应向某融资租赁公司还款1100余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广东某劳务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某融资租赁公司遂向衡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较多工程车辆,但分散于几千公里之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的多个地方。衡山法院执行局立即邀请曾去过新疆办案的政法老前辈指导法院干警,一同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扣车方案与应急预案。
2024年7月6日大清早,衡山法院执行团队在执行局局长唐志红的带领下,踏上了这场几乎横跨国土东西两端的万里执行之路。
图:前往和硕县某石英矿场的途中,警车深陷无人区的泥沙地,干警合力推车的现场
7月7日至7月13日期间,执行团队穿越了漫天风沙的沙漠戈壁、历经了皮肤晒伤红肿的不良反应、遭遇了警车车轮深陷无人区的泥沙地等各种突发情况,最终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在巴里坤县某矿业有限公司、温宿县某盐山、和硕县某石英矿场共计扣押29辆工程机械车辆。
本次行动历时7个日夜,虽经历艰难险阻,往返万余里路,但这丝毫没有消减衡山法院执行法官们司法为民的坚定决心,他们用实际行动有力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衡山法院将继续主动作为、依法履职,积极回应企业的期盼和需求,努力为构建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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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