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司法局与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调研活动
2024-07-19 16:03:3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向春月 | 点击量:891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向春月)7月8日至12日,桑植县司法局协同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调研活动。深入探究新时代“枫桥经验”背景下村级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为与成效,充分了解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发挥,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活动期间,4支调研团队分赴文昌街居委员、汪家坪社区、罗家庄村、尚家坪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畜牧厂等单位和部门,并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和企业车间,通过面对面座谈、问卷访谈、田野调查等形式实地调研,充分了解现阶段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现状、调解队伍建设、村级组织解决纠纷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团队5天共深入6镇24村600余户 ,开展12场专题座谈、57次访谈调研和宣讲,共收集700余份有效问卷。

通过调研了解,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自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62件,其中村级组织调解占比为70%。虽然村级组织纠纷化解效能明显,但因受限于人员配置、专业能力等因素,部分复杂纠纷仍难以妥善处理,需政府、社会、村民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引入专业力量等形式选优配强调解队伍,有效提升村级组织解决纠纷的能力。

“枫桥经验”是在社会基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矛盾和问题的典范,是紧贴实际、扎根基层的经验,是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新路径。我们要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总抓手,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桑植建设。

责编: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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