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森林公安依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2024-07-15 11:07:2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993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蒋新东 胡松华)近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县分局报警称:2024年3月初,新宁县一渡水镇境内的某在建高速一个搅拌站未经新宁县环保局主管部门的批准违规向后侧山场石缝排放水泥浆废水,请派出所出警查处。
接警后,新宁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一组精干警力,对该搅拌站进行实地察看取证。经查证,2024年3月以来,李某金在搅拌站私自违规向搅拌站西北侧后面约四十米的山场石缝内排放污染物废水(水泥浆水)四天。3月23日,新宁县环保局聘请专家对该搅拌站违规排放污染物废水的生态环境损害结果进行了评估,排水约140㎥,累计向山林排放废水约560㎥,对周围生态环境和水造成污染和损害。7月11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金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对破坏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以最低红线思维为工作方针,只为让新宁的山更青、水更绿、环境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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