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林业局放生国家“三有动物”夜鹭
2024-07-12 20:20: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王兰 郭梦鸽 | 点击量:771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兰 郭梦鸽)7月11日下午,常宁市林业局接到曲谭派出所来电称,有一名热心群众拾获一只野鸟,疑似保护动物,并已送到他们所里暂时保管,请林业局派员及时处置。接电后,常宁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工作人员立即和派出所进行了交接,经鉴定该鸟为夜鹭,是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经仔细检查后,确认这只夜鹭生命体征良好,无明显外伤,且具备正常飞行能力。鉴于其符合野外生存条件,7月12日下午,林业局工作人员将其带至大义山自然保护区,并成功将其放归自然。
野生动物,作为大自然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维持生态平衡、捍卫生物多样性及推动科研探索具有无可估量的重要性。常宁市林业局将恪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矢志不渝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让我们携手共进,从细微之处做起,让家乡的树更绿、天更蓝、水更美;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一个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的生态环境,让野生动物与人类在这片广袤的蓝天之下和谐共生,共同展现自然的魅力、生态的繁荣与常宁的独特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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