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
2024-07-03 08:57: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张茜 | 点击量:1080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茜)近日,渌口区检察院提起的晏某某贩卖毒品案案,在渌口区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陈小玲出庭支持公诉。渌口区烟草局3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2021年4月28日晚,两名吸毒者分两次向被告人晏某某微信转账1100元购买毒品,晏某某接收后向其微信好友晏某某(另案处理)转账880元购得部分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两片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共计非法获利220元。

渌口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晏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结合晏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量刑建议。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对被告人展开法庭讯问和举证质证,有力指控了犯罪。当庭进行释法说理,围绕毒品案件的成因、特点与危害开展了普法宣传。渌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晏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追缴违法所得。   

旁听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不仅了解了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流程,而且认识到了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时刻警醒自己、劝诫他人,严守法律底线,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坚决抵制毒品侵蚀。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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