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让特殊少年生活有了着落
2024-06-28 17:15: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雷萍 | 点击量:827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雷萍)“你们真是像我的娘家人一样,在我遇到困难时给予了关心和帮助,让我们母子俩的生活又重新看到了希望。”6月28日,一起帮助特殊人群追索抚养费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到衡阳市南岳区司法局。
小黄有智力残疾二级,2016年小黄的父母协议离婚,约定小黄由母亲抚养,父亲按时支付抚养费至小黄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离婚后,小黄跟随母亲一起生活,但小黄父亲却并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一晃过去了七年,母子两人的生活越来越艰难,无奈之下,小黄母子向南岳区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承办律师积极联系小黄母子开展调查,夯实证据,撰写起诉状提交法院立案起诉,后经法院审理小黄母子获得胜诉判决。经调查,小黄的父亲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小黄的抚养费至今没有着落。
考虑到小黄家庭的特殊情况,南岳区司法局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小黄母子伸出援助之手,法援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帮忙完善申请材料,最终帮助小黄向区委政法委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南岳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的合力,维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为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以高质量履职回应群众援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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