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远必“执”——麻阳法院异地执行工作纪实
2024-06-27 18:23:2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082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泳欣)​执行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异地执行因距离远和不确定风险多等因素,始终是执行工作的难点之一。为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依法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近日,麻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一起被执行人均在温州且消极履行、规避执行的案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及社区的协查,辗转温州各区,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原告滕某某与被告张某某、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当庭调解被告分期还款原告16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张某某、滕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生效的调解文书,原告向麻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原告称被执行人张某与滕某在温州打工,法院干警迅速出警。6月4日,烈日炎炎,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赶到温州市,据悉被执行人二人居住在温州某一社区,考虑到被执行人行踪不定,执行时机稍纵即逝,执行干警火速出动,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社区,寻求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得知被执行人所在地。

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先尝试柔性执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告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其告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带来的后果。

眼看自己即将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张某、滕某非常慌张,清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即筹集部分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滕某某同意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所有措施。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可成。此次异地执行行动,法院干警排除艰难险阻,用心用行为群众办实事,强化责任担当,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以“如我在诉”的能动司法理念将执行不能转化为执行可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感。

责编:周玉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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